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7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以及《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“无证经营”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1〕15号)的要求,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无证经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 一、被检查单位名单 漳州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、检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,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,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。 三、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主体是否有违规承接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情况。 以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 联系人及电话: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李昂 0591-87097318
福建省财政厅2021年10月29日